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时间: 2024-09-03 08:38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组织开展。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5届毕业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父母一方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持证
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补贴申报系统已动态关联个人社保卡,学生名下有社保卡的需选择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申领具体流程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10月14日集中申请,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提出申请,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系统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0M)
(网址:http://https--ggfw--hrss--gd--gov--cn--s33cc26eae3244.proxy.gzhxtc.edu.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2.院校初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信息复核。区人社部门复核院校提交的补贴初审材料。
4.公示发放。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和学校公示,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后将款项发放。
联系电话:020-87861660
附件: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doc
就业与校企合作办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