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时间: 2025-09-09 09:13

2026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校2026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父母一方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持证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本学制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pdf)。请直接在国家助学贷款官网上下载pdf电子版原件后上传。

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补贴申报系统已动态关联个人社保卡,学生名下有社保卡的需选择社保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四、补贴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即日起至10月14日集中申请。如未在上述时间完成集中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毕业学年内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补贴申请,若学生逾期未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院校初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信息审核。区人社部门复核院校提交的补贴初审材料。

(四)名单公示。区人社部门将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公示,相关公示链接同步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

(五)补贴发放。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办理后及时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发放成功后及时在省集中一体化系统录入支付结果。

(六)名单公布。区人社部门将当月落实补贴发放的学生名单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咨询方式:黄老师 020-87868935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个人端口).doc

                         

                           就业与校企合作办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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